主要職責:
電力電子產品的結構設計、產品開發(fā)、缺陷改進、支持NPI生產等
1、產品結構設計缺陷改進。
2、產品結構設計、結構部分元器件選型。
3、樣機的組裝、評審、測試(結構方面)、修改完善等。
4、設計變更(ECN)擬定、實施、監(jiān)督。
5、提供新產品由設計轉移至生產過程中結構方面技術支持。
6、P1階段對設計量產性的評估。
資質與經驗:
1、機械設計、機電大專以上學歷,三年以上工作經驗,年齡:25~35周歲。
2、熟悉電力電子產品設計開發(fā)流程,了解BOM制作與發(fā)行、材料規(guī)格制作與發(fā)行、設計變更流程。
3、具備獨立結構設計、開發(fā)能力,有大功率(100KW以上)電力電子產品結構設計經驗。
4、有一定的熱分析能力及設計能力。
5、熟悉常用結構材料的特性與加工方法,如鈑金件、注塑件、壓鑄件、線纜、連接器、絕緣材料、包裝材料等。
6、熟悉電力電子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及了解各項品質要求。
7、具有較強的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。
8、能熟練使用SOLIDWORKS等3D軟件及AUTOCAD?2D軟件,進行三維建模及工程制圖。
要有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的工作作風和團隊的合作精神。要主動積極,有進取心。